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投资150万元,租赁苏州市德亿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文昌路18号工业厂房,新建生产产品说明书、联单、广告宣传海报、纸盒项目,该项目年产产品说明书20万册、联单100万册、广告宣传海报50万平方米、纸盒10万个。
项目环评审批过程:2021年6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新建生产产品说明书、联单、广告宣传海报、纸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4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苏行审环评〔2021〕90158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0月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2年3月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运营的“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新建生产产品说明书、联单、广告宣传海报、纸盒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2年3月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废水与园内其他企业混排不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故未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文昌路18号
联系人:吴建华
联系电话:13812887030
邮编:215151
公示期: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1-苏州市新创印务中心新建生产产品说明书、联单、广告宣传海报、纸盒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