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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2023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1117日召开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625日,根据其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运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核结果为准);宠物服务;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宠物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将于江苏苏州苏州工业园区贵都大厦11B1-B3室(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68号贵都邻里中B101-103设立苏州市新航宠物医院。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20238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84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30211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8月开工建设,202310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10月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我单位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1030-10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相关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宠物服务废水经污水处理器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混合接管,总排口废水污染物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标准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边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定期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尚未产生宠物服务废水处理污泥,企业承诺待产生收集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固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苏州工业园区贵都大厦11B1-B3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126610045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31120——20231215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新航宠物医院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3 11 20
苏州新航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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