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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2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01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601单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建筑面积1488m2。项目四周均为产业园内标准厂房。以生物医药产业园为边界,西侧为新平街;北侧为创苑路,隔路为苏州创意产业园;南侧为若水路,隔路为腾飞苏州创新园;东侧为东平街,项目边界四周最近敏感目标为西南侧的月亮湾-美颂花园(836m)。

项目性质:技改扩

行业类别及代码: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年产射频消融仪1300台、射频消融导管40000根。

定员和工作时数:职工人数30人,实际全年工作250天,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时数为2000小时。

其他情况: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于2023814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备案证》(苏园行审备〔2023833号),公司于2023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103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H20230277)。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11月开工建设,202312月竣工建成并投入生产。

公司于2023112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登记编号:9132059405184609XH001X)。

202312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建成运行的“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1228-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检测报告编号:HY231201021)和现场自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完成编制完成并备案。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五)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厂区内其他企业污水混合排放,不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故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生产废水中的水浴锅废水、灭菌后蒸汽冷凝水一般只有少量直接倒入废水管网中与厂区内其他企业废水混合排放,不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故未对以上两种生产废水进行监测,仅对清洗废水、制纯浓水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pH值、CODSS 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清洗废水、制纯浓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门窗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监测期间“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9.38%-61.78%,低于原环评中预估效率。

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量极小,按照审批的环评报告表有组织废气总量可不纳入验收范围。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水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报废品、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废无纺布、过期试剂、废碱液、废活性炭、废药品及生活垃圾。其中,制水过滤介质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报废品收集后委托马鞍山市欣鑫清扫保洁有限公司处置,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废无纺布、过期试剂、废碱液、废活性炭、废药品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马鞍山市欣鑫清扫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5)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601单元

联系方式:沈工18951117356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信迈验收报告表公示稿.pdf

苏州信迈医疗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4 01 29
苏州信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消融仪及配件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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