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1年8月1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B3楼101单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百诺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投资2400万元建设“抗体工程药物研发项目”。
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联生物)成立于2020年7月。2020年12月,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写《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体工程药物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22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编号:C20210004)。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建成并生产调试。
2021年6月,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生产的“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体工程药物研发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现场检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园,与其他公司共用,企业没有单独的排口,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2)噪声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气现场检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和表C.1的限值标准。废气处理效率平均值为44.25%。无组织执行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 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纯水机过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带来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B3楼101单元
联系人:刘哲
联系电话:0512-62858368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8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