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01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03月0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宇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华桥路 163 号,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药包装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租赁建筑面积2450m2,新建年产冻存管、离心管等塑料制品1亿万件项目,年产能为1500万件冻存管、2300万件离心管、800万件培养皿、400万件导丝座、1500 万件线圈、500万件接头、1000万件连接器、2000万件传感器。本项目已于2021年1月11日取得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备案证号:苏浒新项备〔2021〕9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宇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冻存管、离心管等塑料制品1亿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6月11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行审环评[2021]90121号。
本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建成竣工,2021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试生产。第一阶段建设内容8号厂区注塑成型工艺,年产能为年产500万件冻存管、800万件离心管。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宇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对其建成运行“年产冻存管、离心管等塑料制品1亿件新建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监测,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01月06日-01月0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的pH值、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仅生活污水,由于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接入市政管网,经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京杭运河,故未检测生活污水。
(2)废气:经监测,本项目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厂区内(车间南侧门外1米、高1.5m)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和粉尘收尘收集外售,废液压油瓶、废油和废活性炭作为危废收集后委托苏州步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清运。。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宇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华镇华桥路163号8号、9号厂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61958374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宇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冻存管、离心管等塑料制品1亿件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