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位于库车市市区东南方向44km处。
二、建设内容
1、本项目对塔河油田十二区12-11站至12-12站原油外输管线、12-9站至12-13站原油外输管线、12-10站至12-13站原油外输管线、12-13站至12-12站集油干线、12-16站至12-2站集油干线、12-8站至12-4站集油干线共6条管线采用内穿插高密度聚乙烯管(HTPO)和纤维增强涂层2种修复方案进行管线风险隐患进行治理。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塔河油田十二区集油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三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建设完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