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马涧路168号苏州生命健康小镇产业园一期9号楼,企业投资3500万元,租赁苏州高新区马涧路168号苏州生命健康小镇产业园一期9号楼4层和5层厂房面积1718.26m2,建设“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专注于制剂技术研发平台、化学药物合成技术研发平台等建设。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5月24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行审环评【2021】90106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竣工建成,2022年4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对其建成运行“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6月9日-6月10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由于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仅租赁苏州高新区马涧路168号苏州生命健康小镇产业园一期9号楼,因此无法单独对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废水总排口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厂区废水总排口数据。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合成实验室1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丙酮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30m排放;合成实验室2和3及分析实验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丙酮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0m排放;洁净实验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丙酮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30m排放;初级洁净实验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丙酮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30m排放。
项目各废气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滤芯及反渗透膜和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液、废用具和废包装材料、洗涤塔废液、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芯及反渗透膜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处理;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实废液、废用具和废包装材料、洗涤塔废液、废活性炭由资质单位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马涧路168号苏州生命健康小镇产业园一期9号楼
联系人:陈玉华
联系电话:18017896659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泰飞尔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