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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0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111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399号,租赁苏州天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2273.4m21号厂房1F北侧设置原料/成品仓库,东北角为危废暂存区和化学品仓库;在2号厂房1F设置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位于1号厂区东侧,2F-3F设置办公室。

厂区北侧为真北路,隔路为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侧为苏州虹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南侧苏州市同进电机有限公司;西侧为苏州市灵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本次技改利用现有租赁厂房,通过升级发泡设备,购置搅拌机等辅助设备,增加预混合和成型环节,建设通风系统组件生产项目。技改后增加1台聚氨酯发泡机和15台钢材质的模具以及1台预混搅拌设备,同时原料方面增加使用环戊烷和氮气以及用于发泡的配套零件。 本次技改针对风电叶片塑料配件产品,将65吨风电叶片塑料配件替换为65吨通风系统组件(长度1-2m左右,用于畜禽养殖通风系统),建成后产能维持现有的年产装配电缆及风电叶片塑料配件250吨,塑料袋300吨不变。

此外,由于部分厂房出租,公司原有产品塑料袋的长度从90m减少至40m,用于切割塑料袋,塑料袋产能无影响。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项目不增加员工,全年工作260天,二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生产时数为4800小时(除去就餐时间),其中发泡车间年生产时数2400小时。

其他情况:公司无宿舍、浴室、食堂,就餐外送。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0月,现有厂区的正在运行的项目为年产塑料配件150吨、塑料袋300吨,以上完成环保审批(苏新环项[2018]280号)及竣工环保验收(苏行审环验[2020]90008号);此外年产塑料配件100吨项目(苏行审环评[2021]90027号)于2021513日完成自主验收。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于2021830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备案证(备案号:苏高新技备〔2021126号)公司于2022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1124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苏环建[2022]050185号。

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于202212月开工建设,202310月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调试。

202310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118-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31023084)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31214日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0556182910X2001X。公司202282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320505-2022-085-L)。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用于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米高的1#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7.65%71.43%,主要是由于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污染物产生浓度较低导致的废气处理装置效率降低。

核算以上排气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外排非甲烷总烃的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企业厂区内车间通风口(北侧门口)代表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四)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399

联系人:郭立卫

联系电话17312130092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3 12 15
天碧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组件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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