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29日至30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MT-FA光连接器10万件等项目验收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330号10幢301室;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的行业类别和代码:[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
实际验收规模:MT-FA光连接器10万件/年、光纤测试跳线7万件/年、光纤产品3万件/年,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占地面积:本项目租赁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330号10幢301室,总建筑面积880m2,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1%,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工作班制:本项目员工50人,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8h,年生产合计2000h,与环评要求一致;
公司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由房东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胥江。
租赁方已取得排水许可证。
验收监测期间,苏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MT-FA光连接器10万件等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至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口依托厂区污水总排口,无单独排口,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厂区内厂房门外1m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代表点1h平均浓度和一次最大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
(二)噪声
本项目厂房的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四)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一般固废、危废仓库安装了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MT-FA光连接器10万件等项目验收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330号10幢301室;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771468368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
出宝贵意见。
《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MT-FA光连接器10万件等验收项目》公示期: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16日。
1、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MT-FA光连接器10万件等项目(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