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建设内容为新建 1 口勘探井(顺中412斜井),设计井深8314m(斜)/7988.85m(垂),目的层奥陶系一间房组和鹰山组。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
2024年4月,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对西北油田分公司顺中41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地环审〔2024〕214号)。本项目已纳入采油四厂排污许可管理。项目于2024年5月12日开钻,于2024年8月24日完钻。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水
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撬装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荒漠灌溉。
洗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水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
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封堵防止钻井过程中地下水受到污染。
2、废气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柴油机烟气、汽车尾气排放集中在钻井期和试油期,属于阶段性排放源,不连续排放;施工期洒水降尘。
3、噪声
本项目各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采取了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岩屑、水基泥浆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利用不外排,固相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井场及道路。油基泥浆、油基岩屑集中统一转运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由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5、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间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严格控制、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施工范围,道路施工占地作业度宽度小于4.5m,运输车辆沿临时道路行驶,井场周边均为沙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施工迹地的清理工作。场地整理、平整和压实。在井场周围及道路周围铺设了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施工期间严令禁止破坏沙漠植物,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箱:1218948426@qq.com
邮编:83000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拨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中41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
1.西北油田分公司顺中412斜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