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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31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总投资3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比2.69%;实际新钻于奇西5井(勘探井)勘探井1 口。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35月委托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13日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函字[2023]345号。本项目于2023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20日竣工建成。

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31230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18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废水

钻井废水经“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进行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井试油采出水依托绿色环保站处理后回注。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撬装式装置处理后用于荒漠的灌溉。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封堵防止钻井过程中地下水受到污染。

2、废气

钻井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钻井营地、道路采取洒水降低扬尘,拉运建筑材料加盖篷布。

3、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

1)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的泥浆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2)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侧钻井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现场钻井液配制,余量的液相拉至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分离后的固相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3)本项目落地油、含油废物、废酸化压裂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

现场未发现遗留未处理的固体废物,临时占地范围已恢复为耕地。临时占地期满前按照国土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土地复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箱:1218948426@qq.com

邮编:830000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4314—2024411

附件1.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验收意见+签到表(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pdf

发布时间: 2024 03 14
西北油田分公司于奇西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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