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4月2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目前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运路1号,占地总面积33256.15m2,主要生产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不锈钢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项目于2020年8月11日获得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备案证(备案号:甪行审备[2020]61号),同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新增产线EB6、EB4、EB2、NB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月31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诺[2020]60040)。2021年3月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的《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新增产线EB6、EB4、EB2、NB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3月29日-30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大型饮食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的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监控点处1h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1#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设施滤筒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52%-58%,2#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2%-61%。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区甪直镇鸿运路1号
联系人:顾大房
联系电话:13776025198
邮编:215127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新增产线EB6、EB4、EB2、NB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