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结果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后,应当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以下报告,
1、《塔河油田12区AD12-AD22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塔河油田10-2站至三号联伴生气干线隐患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3、《塔河八区TK886XCH井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4、《西北油田分公司TK883CH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5、《塔河油田12区TH12330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6、《碳酸盐岩注水站和碎屑精细注水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7、《塔河油田8-3计转站就地分水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8、《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759-6勘探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9、《西北油田分公司T805KCH井钻井工程(勘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1、塔河油田12区AD12-AD22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pdf
1、塔河油田12区AD12-AD22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专家意见、签到.pdf
2、塔河油田10-2站至三号联伴生气干线隐患治理工程.pdf
2、塔河油田10-2站至三号联伴生气干线隐患治理工程专家意见、签到.pdf
3、塔河八区TK886XCH井侧钻项目专家意见、签到.pdf
4、西北油田分公司TK883CH井(勘探井)钻井工程.pdf
4、西北油田分公司TK883CH井(勘探井)钻井工程专家意见、签到.pdf
5、塔河油田12区TH12330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pdf
5、塔河油田12区TH12330井区奥陶系油藏2020年产能建设项目专家意见、签到.pdf
7、塔河油田8-3计转站就地分水建设工程专家意见、签到.pdf
8、西北油田分公司 T759-6 勘探井工程专家意见、签到.pdf
9、西北油田分公司T805KCH井钻井工程(勘探井).pdf
9、西北油田分公司T805KCH井钻井工程(勘探井)专家意见、签到.pdf
6、碳酸盐岩注水站和碎屑精细注水系统改造工程专家意见、签到.pdf